2007-07-06 | 以故事的方式来讲述百姓生活
以故事的方式来讲述百姓生活
——评近期韶关日报的《百姓生活》
读近期的韶关日报,感到《百姓生活》专版有了很大的改观,有三点印象较深:
其一,人物报道的题材日益丰富。给我留下较深印象的有:以爱心救助他人的《七旬拾荒婆婆苦养两孤女》(4月3日);优秀基层干部《一心为民的“老村官”》(6月14日);老人老有所为的《黄昏虽近夕阳红 桑榆已晚霞满天》(5月17日)、《满目青山夕照明》(5月31日);残疾人自强生活的《一个残疾人的义工体验》(4月24日)、《残疾人邓多强摇着轮椅闯事业》(6月7日);勤劳手巧者致富之道的《珠矶古巷的外来艺人》(5月8日)、《卢隆全:带头致富演绎爱心故事》(5月10日)、《始兴瑶乡“野猪王”》(5月22日)、《郭北寿的和谐农家新生活》(5月29日);追求精神生活的《书香荡漾 其乐融融》(5月24日)、《让阅读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》(6月12日);等等。丰富的题材,将各个领域内的百姓生活都有展示,是一种贴近,也是一种深入。
其二,人物报道的新闻价值与宣传价值把握得好。这方面,给我印象最深的是《七旬拾荒婆婆苦养两孤女》、《残疾人邓多强摇着轮椅闯事业》等。从新闻价值来看,七旬婆婆拾荒,虽难说不平常,而她还要苦养两孤女,这就不平常起来了,它的新闻价值就有了:平常人+不平常事=新闻。残疾人摇着轮椅闯事业的价值同样如此。从宣传价值看,这都是我们身边的人,身边的事,贴近性是不言而喻的;贴近就有公信力,有公信力就能产生好的宣传效果。
其三,一些生活小故事写得很有生活情趣。如《该死的短信游戏》(5月22日),在略显夸张中写生活故事,故事性强,且不乏幽默。
也感到有稿件质量有些参差不齐。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善于讲故事。清华大学新闻学院的李希光教授非常倡导“讲故事”的方式。他认为消息以外的篇幅较长的报道,尤其应该如此。“讲故事”的关键是要善于叙述。我认为,要讲好“故事”,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:
首先,要多叙述少概括。在人物报道中,概括往往会成以评价的方式来介绍人物,而叙述则可能再现生活场景,让人如见其人,如临其境。上面提到的几篇报道不同程度存在这样的问题。在写人物事迹与经历时,基本上都是概括式的,原汁原味的东西都过滤掉了。这方面做得较好的如《七旬拾荒婆婆苦养两孤女》。其中老人一句话写出她的善良:“我最听不得孩子哭了,于是咬咬牙又将沙沙捡了回来。”朴实可信,绝无矫情。
其次,不要将重心放在人物做了什么上,而要重在写“如何做”。人物报道,固然要以人物的业绩来彰显新闻价值,但是,如果只写业绩,就可能忽略行为过程的描写,就无法体现人物的思想。《七旬拾荒婆婆苦养两孤女》在这方面同样做得不错。七旬拾荒婆婆“养两孤女”是其“业绩”,但报道最动人的那个“苦”字,她是“苦养”:“家里养了鸡,可是一家人却从来没有吃过鸡和鸡蛋。鸡蛋卖的钱是用来交电费的,卖鸡的钱是用来买米买油和给丽丽买文具用的。”“妇联的工作人员将400元钱送到了阿婆手中,阿婆哭了。她告诉记者,有生以来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。”(原文为:阿婆告诉记者:“有生以来,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。”这里有问题:直接引语中的“她”,不知所指。——引者注)
最后,讲百姓故事,形式还是朴实点好。也就是说,不要破坏生活的真实性。《百姓生活》上一些“百姓心事”、“生活感悟”等小故事,有些过多用了文学手法,有雕琢痕迹。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梁衡曾说,新闻可以借鉴点文学手法,但必须是有限制地借鉴。“稿子向文学靠得太近,反离新闻太远,并不合算。”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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